【Ishin Lo】評論
依民法引之規定,法源之適用順序為法律優先於習慣,而習慣又優先於法理
【Shin-ru Li】評論
1.法源順序依據我國民法第一章法例第一條:「民事,法律所未規定者,依習慣;無習慣者,依法理。」可知民事事件適用之法律規範為:(1)法律→(2)習慣→(3)法理2.個別解釋(1)法律:這裡的法律指的是廣義的法律,除了民法五編以外,包括大法官解釋、判例等等都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