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 逾登記期限無人聲請登記之土地或經聲請而逾限未補繳證明文件者,其土地視為無主土地,由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公告之,公告期滿,無人提出異議,即為國有土地之登記。前項公告時間為何?
(A)不得少於五日
(B)不得少於十五日
(C)不得少於三十日
(D)不得少於二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77551
統計:A(0),B(3),C(43),D(1),E(0)

用户評論

【用戶】小法(已上榜)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土地法 5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