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 法律暫時認定某一事實,於有相反證據時,得另為認定者,法律會使用下列何種文字表示?
(A)推定
(B)視為
(C)準用
(D)適用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89298
統計:A(6033),B(375),C(248),D(12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法律統一用字表

用户評論

楊小賤】評論

推定可舉反證推翻 視為則不行 定了就是定了

qetu0258】評論

適用的解釋是?

Charlie Hong】評論

實在講的太好了

陳軒毅】評論

當法律規定在特定的事實情況下,會產生一定的法律效果;因此,只要發生某條法律所規的的事實,就可以「適用」該條法律。nn例如說,假設刑法第1111條第1項規定:「在日月潭游泳者,罰1萬元。」,結果阿皮在105年11月11日早上10點半在日月潭水中玩水,發生「在日月潭游泳」的事實,就可以適用刑法第1111條對阿皮罰1萬元。以上內容來自 法律白話文小學堂》推定、視為、適用、準用、類推適用,傻傻分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