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 警察因人民之生命有迫切之危害,非進入不能救護時,得進入住宅。本項職權之法律性質為:
(A)行政命令
(B)行政契約
(C)直接強制
(D)即時強制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37448
統計:A(10),B(2),C(63),D(1124),E(0)

用户評論

一定要考上】評論

行政執行法第36條第二項第三款

061】評論

有關係到生命→即時強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