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咏蓁】評論
行政程序法 第131條: 公法上之請求權,於請求權人為行政機關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於請求權人為人民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十年間不行使而消滅。公法上請求權,因時效完成而當然消滅。前項時效,因行政機關為實現該權利所作成之行政處分而中斷。
【佳佳】評論
公法上請求權行政機關:5年人民:10年
【カツ丼食べたい】評論
題幹問的是「於請求權人為人民時」答案應該是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