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 條及相關規定,臺灣地區人民不包括下列何者?
(A)在臺灣地區出生,其父母一方為臺灣地區人民,一方為大陸地區人民者
(B)在國外出生,其父母均為臺灣地區人民,未曾進入臺灣地區者
(C)在大陸地區出生,其父母均為臺灣地區人民,未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
(D)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定居,並設有戶籍者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06838
統計:A(10),B(71),C(5),D(31),E(0)

用户評論

【用戶】duck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第4條:本條例第二條第三款所定臺灣地區人民,包括下列人民:一、曾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中華民國九十年二月十九日以前轉換身分為大陸地區人民,依第六條規定回復臺灣地區人民身分者。二、在臺灣地區出生,其父母均為臺灣地區人民,或一方為臺灣地區人民,一方為大陸地區人民者。(A)三、在大陸地區出生,其父母均為臺灣地區人民,未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C)四、依本條例第九條之二第一項規定,經內政部許可回復臺灣地區人民身分,並返回臺灣地區定居者。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定居,並設有戶籍者,為臺灣地區人民。(D)

【用戶】James Wang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這題答案要改嘍~因為根據107/5/30修法通過的施行細則※4*3項,在大陸出生,父母一方是台灣有戶籍國民,一方是大陸地區人民,出生1年內必須在台灣設戶籍。 就算未在大陸地區設戶籍,但依新法規定,還不算是台灣地區人民。 這樣看來,依新細則,C有爭議。

【用戶】超勞巫測!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4樓,選項(c)是父母“均”為台灣地區人民,修法是一台一陸==

【用戶】James Wang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看錯了~哈哈~謝謝5樓~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