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watemon】評論
非特種工商業:汽車販售業、撞球館、觀光旅館業、保全業、網咖。口訣:汽車撞旅館,駕駛受傷包腳(包腳~台語唸"保咖").....自創的~~
【107 警特奪榜黑馬】評論
官(觀)網保證(徵)撞汽車
【Summerbaby Ha】評論
可惡可惡....沒看清楚如果是特種行業的話一併處罰負責人是嗎?
【阿答力】評論
第 18 條經營特種工商業者之代表、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關於業務上違反本法之行為,得併罰其營業負責人。前項特種工商業,指與社會秩序或善良風俗有關之營業;其範圍,由內政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