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某甲經營保全業,其所屬保全人員某乙於執勤時攜帶自行購置之電擊器,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應處罰何人?
(A)僅罰甲
(B)僅罰乙
(C)併罰甲、乙
(D)甲乙皆不罰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30152
統計:A(36),B(581),C(223),D(82),E(0)

用户評論

swatemon】評論

非特種工商業:汽車販售業、撞球館、觀光旅館業、保全業、網咖。口訣:汽車撞旅館,駕駛受傷包腳(包腳~台語唸"保咖").....自創的~~

107 警特奪榜黑馬】評論

官(觀)網保證(徵)撞汽車

Summerbaby Ha】評論

可惡可惡....沒看清楚如果是特種行業的話一併處罰負責人是嗎?

阿答力】評論

第 18 條經營特種工商業者之代表、受雇人或其他從業人員關於業務上違反本法之行為,得併罰其營業負責人。前項特種工商業,指與社會秩序或善良風俗有關之營業;其範圍,由內政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