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採購契約得訂明因政策變更,廠商依契約繼續履行反而不符公共利益者,機關得經下列何項 程序後,終止或解除部分或全部契約?
(A)報經主管機關核准
(B)報經上級機關核准
(C)招標機關核准
(D)報經審計機關核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85714
統計:A(7),B(17),C(1),D(1),E(0)

用户評論

【用戶】msn8866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政府採購法第64條 採購契約得訂明因政策變更,廠商依契約繼續履行反而不符公共利益者,機關得報經上級機關核准,終止或解除部分或全部契約,並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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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政府採購法第64條 採購契約得訂明因政策變更,廠商依契約繼續履行反而不符公共利益者,機關得報經上級機關核准,終止或解除部分或全部契約,並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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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政府採購法第64條 採購契約得訂明因政策變更,廠商依契約繼續履行反而不符公共利益者,機關得報經上級機關核准,終止或解除部分或全部契約,並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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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政府採購法第64條 採購契約得訂明因政策變更,廠商依契約繼續履行反而不符公共利益者,機關得報經上級機關核准,終止或解除部分或全部契約,並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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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政府採購法第64條 採購契約得訂明因政策變更,廠商依契約繼續履行反而不符公共利益者,機關得報經上級機關核准,終止或解除部分或全部契約,並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

【用戶】Macha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採購契約得訂...

【用戶】msn8866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政府採購法第64條 採購契約得訂明因政策變更,廠商依契約繼續履行反而不符公共利益者,機關得報經上級機關核准,終止或解除部分或全部契約,並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

【用戶】Macha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採購契約得訂...

【用戶】Ommmmm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政府採購法第64條 採購契約得訂明因政策變更,廠商依契約繼續履行反而不符公共利益者,機關得報經上級機關核准,終止或解除部分或全部契約,並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