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2.甲醫院因故未能繼續開業且沒有承接者,其原有病歷依醫療法第70條 規定應如何處理?
(A)至少繼續保存3個月以上,始得銷燬
(B)至少繼 續保存6個月以上,始得銷燬
(C)即時銷燬
(D)放置不管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
統計:A(2),B(8),C(0),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