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 下列何者不屬於電子測距儀施測時的改正
(A)頻率偏差改正
(B)氣象改正
(C)加常數改正
(D)多路徑誤差改正。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2
統計:A(1),B(3),C(2),D(2),E(0)

用户評論

【用戶】karta3404261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電子測距儀的改正:(一)菱鏡加常數改正:若施測前已在電子測距儀設定加常數(菱鏡係數),則不需此項改正。若施測前未在電子測距儀設定,則需於觀測後改正之。(二)傾斜改正:電子測距儀所測為將斜距 S,需配合垂直角α化算為水平距 D。(三)海平面化算:依照地球半徑與測區平均高程,化算至平均海水面之長度。(四)投影改正:台灣地區採 2 度分帶投影,中央經線尺度比為 0.9999,依照所處位置作投影尺度改正。(五)頻率偏差改正:若測距時之頻率與儀器製造時應有之頻率不同,則需加以改正。(六)射線路徑之曲率改正:光線在大氣中有折射現象,其進行路線並非直線。(七)氣象(溫度、氣壓、濕度)改正:n若施測前已在電子測距儀設定,則不需此項改正。n若施測前未在電子測距儀設定,則觀測時需記錄溫度、壓力、濕度,依儀器廠所附之改正公式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