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Khalissica F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第805-1條
【用戶】Te Kuo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850-1條稱農育權者,謂在他人土地為農作、森林、養殖、畜牧、種植竹木或保育之權。農育權之期限,不得逾二十年;逾二十年者,縮短為二十年。但以造林、保育為目的或法令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