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憲法原規定地方自治之基本法但卻長年無法制定者為何?
(A)地方自治法
(B)地方制度法
(C)省縣自治通則
(D)省縣自治法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18056
統計:A(14),B(6),C(89),D(15),E(0)

用户評論

金魚腦】評論

沒有(A)法選(C)因為已經.....看...

Fangoo_110地特四】評論

依憲法規定,直轄市之自治應(A)準用省縣自治通則之規定(B)準用省之規定(C)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D)以法律定之

鯊鯊上岸了】評論

民國39~83自治綱要時期➝台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非法律)民國83~88自治二法時期➝省縣自治法+直轄市自治法(最早的基本法律)民國88~地方制度法*省縣自治通則並未完成立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