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地方政府與其所屬機關及學校之組織準則,其有關考銓業務事項,不得牴觸中央考銓法規,且須函送何機關備查?
(A)考試院
(B)立法院
(C)行政院
(D)人事行政局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58713
統計:A(547),B(19),C(31),D(9),E(0)

用户評論

尹泰 - 莫忘初衷】評論

地方制度法 § 62 第六項

uu】評論

地方制度法第62條  直轄市政府之組織,由內政部擬訂準則,報行政院核定;各直轄市政府應依準則擬訂組織自治條例,經直轄市議會同意後,報行政院備查;直轄市政府所屬機關及學校之組織規程,由直轄市政府定之。縣(市)政府之組織,由內政部擬訂準則,報行政院核定;各縣(市)政府應依準則擬訂組織自治條例,經縣(市)議會同意後,報內政部備查;縣(市)政府所屬機關及學校之組織規程,由縣(市)政府定之。前項縣(市)政府一級單位定名為處,所屬一級機關定名為局,二級單位及所屬一級機關之一級單位除主計、人事及政風機構外,定名為科。但因業務需要所設之派出單位與警察及消防機關之一級單位,得另定名稱。鄉(鎮、市)公所之組織,由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