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現行憲法規定,涉外之財政經濟事項屬於何種事項?
(A)中央立法並執行
(B)中央立法並執行,或交由省縣執行
(C)省立法並執行,或交由縣執行
(D)縣立法並執行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97561
統計:A(49),B(20),C(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Sylvia Li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憲法-第 107 條 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一  外交。二  國防與國防軍事。三  國籍法及刑事、民事、商事之法律。四  司法制度。五  航空、國道、國有鐵路、航政、郵政及電政。六  中央財政與國稅。七  國稅與省稅、縣稅之劃分。八  國營經濟事業。九  幣制及國家銀行。十  度量衡。十一  國際貿易政策。十二  涉外之財政經濟事項。十三  其他依本憲法所定關於中央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