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下列何者並非地方制度法明定之地方自治團體居民之權利?
(A)對地方自治事項,有依法行使創制、複決之權
(B)對於地方政府資訊,有依法請求公開之權
(C)對於地方行政,有請求踐行正當程序之權
(D)對於地方公職人員有依法選舉、罷免之權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04878
統計:A(6),B(1),C(66),D(2),E(0)

用户評論

Mi】評論

地方制度法 第16條直轄市民、縣 (市) ★、...

盡力向上】評論

地方制度 第16條直轄市民、縣(市)民、鄉(鎮、市)民之權利如下:一、對於地方公職人員有依法選舉、罷免之權。→題目選項(D)二、對於地方自治事項,有依法行使創制、複決之權。→題目選項(A)三、對於地方公共設施有使用之權。四、對於地方教育文化、社會福利、醫療衛生事項,有依法律及自治法規享受之權。五、對於地方政府資訊,有依法請求公開之權。→題目選項(B)六、其他依法律及自治法規賦予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