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縣市議會議長之罷免案通過之可決人數為何?
(A)應有議員總額三分之一出席,及出席總數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
(B)應有議員總額三分之二出席,及出席總數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
(C)應有議員總額三分之二出席,及出席總數四分之三以上之同意
(D)應有議員總額過半數出席,及出席總數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84211
統計:A(6),B(9),C(5),D(78),E(0)
用户評論
【OCbaby】評論
地方制度法 第46條直轄市議會、縣(市)...
【Li Ying】評論
地方制度法第46條第一項六款:罷免案應有議員、代表總額過半數出席,及出席總數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罷免為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