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下列何者屬於現行憲法第一百零七條所定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事項?
(A)教育制度
(B)警察制度
(C)度量衡
(D)勞動法及其他社會立法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22785
統計:A(3),B(5),C(65),D(3),E(0)

用户評論

【用戶】小隻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依憲法第107條規定....★★★★,...

【用戶】盡力向上

【年級】

【評論內容】憲法第107條: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一  外交。二  國防與國防軍事。三  國籍法及刑事、民事、商事之法律。四  司法制度。五  航空、國道、國有鐵路、航政、郵政及電政。六  中央財政與國稅。七  國稅與省稅、縣稅之劃分。八  國營經濟事業。九  幣制及國家銀行。十  度量衡。十一  國際貿易政策。十二  涉外之財政經濟事項。十三  其他依本憲法所定關於中央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