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2.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釋字第488號解釋,信用合作社法、銀行法及金融機構監管接管辦法規定,允許主管機關逕行指派機關或人員為監管人或接管人,與憲法保障人民何等權利之意旨未盡相符?答案顯示:
(A)自由權
(B)財產權
(C)身分權
(D)生存權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41434
統計:A(20),B(161),C(21),D(7),E(0)

用户評論

kpoig710】評論

又上開辦法允許主管機關逕行指派機關(機構)或人員為監管人或接管人,並使接管人取得經營權及財產管理處分權,復由接管人及主管機關決定概括讓與全部或部分業務及資產負債,或與他金融機構合併,無須斟酌受接管之金融機構股東或社員大會決議之可行性,亦不考慮該金融機構能否適時提供相當資金、擔保或其他解決其資產不足清償債務之有效方法,皆與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之意旨未盡相符。前述法規主管機關均應依本解釋儘速檢討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