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關於我國綜合所得稅中列舉扣除額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之醫藥及生育費,受有保險給付部分,不得扣除
(B)購屋借款利息與房屋租金支出只能擇一扣除
(C)納稅義務人無法申報其子女在海外租屋自住的租金支出
(D)人身保險、勞工保險、國民年金、全民健保及軍、公、教保險之保費,每人每年扣除額以2 萬4 千元為限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90566
統計:A(6),B(5),C(10),D(26),E(0)

用户評論

sunching】評論

分類錯誤~  麻煩更正!這是稅法類的題目.....................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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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ky】評論

所得稅法第17條 I 二(二)2.保險費: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之人身保險、勞工保險、國民年金保險及軍、公、教保險之保險費,每人每年扣除數額以不超過2萬4千元為限。但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不受金額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