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自達】評論
第一部採用部首作為漢字分類的古籍是《說文解字》。《說文解字》將小篆的漢字分類在540個部首裡,並將這些漢字的造字原理歸類成「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等六書的原理加以說明,稱為六書。
部首是將漢字裡共通可見的相同偏旁,拿來作為分類漢字的基準。所有漢字勢必分類在某個部首中。部首的概念由東漢文字學家許慎於公元100年(永元12年)所著之《說文解字》所創,從此字書一般使用部首作為漢字的檢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