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Shan Yao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依民法第798條規定,果實自落鄰地者,是為屬於鄰地所有人,但鄰地為公用地者,不在此限。 所謂「自落」,是指出於自然力之作用而使果實掉落地,例如:因風吹、雨打或果實成熟自然落地等。 但如果鄰地為公用地者,果實仍歸於果樹所有權人所有。www.justlaw.com.tw/ViewLawTxt.php?id=1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