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台達公司於 2009 年 1 月 1 日以$1,000,000 購買一機器設備,估計耐用年限 10 年,無殘值,按直線法折舊。台達公司採用重估價模式,每三年重估一次,並依剩餘耐用年限逐年將重估增值結轉保留盈餘,以下為相關資料: 

試作:2011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4 年 12 月 31 日之所有分錄,包括當年度之計提折舊,辦理重估價及重估增值之結帳分錄。(1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41784
統計:A(11),B(148),C(62),D(1106),E(0)

用户評論

【用戶】Ya Ya Chou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國賠法第11條

【用戶】阿偉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想說跟錢有關就是假扣押不過這比較像是「叫你先付錢」→假處分

【用戶】李佳欣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國家賠償法第11條:賠償義務機關拒絕賠償,或自提出請求之日起逾三十日不開始協議,或自開始協議之日起逾六十日協議不成立時,請求權人得提起損害賠償之訴。但已依行政訴訟法規定,附帶請求損害賠償者,就同一原因事實,不得更行起訴。依本法請求損害賠償時,法院得依聲請為假處分,命賠償義務機關暫先支付醫療費或喪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