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依稅法相關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民國99 年起個人出售海外證券交易所得超過100 萬元,須全額計入基本所得
(B)民國101 年起國民中小學教職員薪資應繳納綜合所得稅
(C)民國102 年領取於95 年以後投保保單之死亡給付,計算基本所得時每人可以扣除3,000 萬元
(D)民國99 年起員工分紅股票其按時價超過面額之所得不須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46512
統計:A(32),B(11),C(188),D(113),E(0)

用户評論

黃建璋】評論

死亡給付每一申報戶全年合計在3000萬元以下部分,免予計入。

smiley】評論

這題不懂= =

erica987】評論

1716 保險給付可以減除新臺幣3,000萬元免稅額度之規定為何?1.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屬同一人之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給付中,屬於死亡給付部分,一申報戶全年合計數在3,000萬元以下者,免予計入基本所得額;超過3,000萬元者,其死亡給付以扣除3,000萬元後之餘額計入基本所得額。2.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屬同一人之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給付中,非屬死亡給付部分,應全數計入基本所得額,不得扣除3,000萬元之免稅額度。3.至於健康保險給付、傷害保險給付、及受益人與要保人為同一人之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給付,均不納入個人基本所得額,自無扣除3,000萬元免稅額度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