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 房地產投資客張三銷售其非自住且持有期間僅6 個月之房屋一棟,其相關稅負為何?
(A)只需依銷售價格課徵10%的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B)只需依銷售價格課徵15%的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C)只要計算房屋交易所得,申報綜合所得稅
(D)除了依銷售價格課徵15%的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外,尚需計算房屋交易所得,申報綜合所得稅
(E)課徵房地合一稅,不併入綜合所得稅

參考答案

答案:E
難度:非常困難0.0687023
統計:A(11),B(32),C(19),D(372),E(36)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101 VS 102年度所得稅新制一覽表

用户評論

單薇】評論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 第6-1條 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起,訂定銷售契約銷售第二條第一項第一 款規定之特種貨物,停止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所以答案應該改成C嗎?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D,修改為C

Minami Kaku】評論

房地合一所得稅實行後,個人出售房地應於移轉後翌日30日申報房地合一所得,單獨繳納,不併入財交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