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投資於國內其他營利事業,所獲配之股利總額,如何課稅?
(A)股利淨額不計入所得額課稅,可扣抵稅額計入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
(B)股利總額不計入所得額課稅,可扣抵稅額可扣抵營利事業所得稅
(C)股利總額計入所得額課稅,可扣抵稅額可扣抵營利事業所得稅
(D)股利淨額計入所得額課稅,可扣抵稅額可扣抵營利事業所得稅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2
統計:A(31),B(10),C(3),D(1),E(0)
用户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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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法第42條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因投資於國內其他營利事業,所獲配之股利淨額或盈餘淨額,不計入所得額課稅,其可扣抵稅額,應依第六十六條之三規定,計入其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有前項規定之股利淨額或盈餘淨額者,不計入所得額課稅,其可扣抵稅額,不得扣抵其應納所得稅額,並不得申請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