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我愛阿,阿愛我
【年級】
【評論內容】第59條:村(里)置村(里)長一人,受鄉(鎮市區)長之指揮監督,辦理村里公務及交辦事項。由村里民依法選舉之,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
【用戶】Melody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任期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