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 司法院釋字第550號解釋,被視為國內首度承認地方自治團體的國政參與權之 濫觴。請問依據該解釋,中央立法機關於修訂中央與地方辦理事項之法律時, 應如何讓地方自治團體參與?
(A)邀請地方政府人員列席並表示意見
(B)徵求相關地方立法機關過半數同意
(C)發函相關地方政府首長通訊投票同意
(D)要求相關地方立法機關法制室主任參與立法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7734
統計:A(1359),B(56),C(10),D(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聯邦國 單一國、地方政府組織、地方制度法第18〜20條

用户評論

【用戶】一去不復返(五等民政榜首-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法律之實施須由地方負擔經費者,如本案所涉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一、二目及第二、三、五款關於保險費補助比例之規定,於制定過程中應予地方政府充分之參與。行政主管機關草擬此類法律,應與地方政府協商,以避免有片面決策可能造成之不合理情形,並就法案實施所需財源事前妥為規劃;立法機關於修訂相關法律時,應予地方政府人員列席此類立法程序表示意見之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