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土地增值稅、地價稅以及房屋稅之徵收,其特性為:
(A)優先於債權及抵押權
(B)優先於債權,但不優先於抵押權
(C)優先於抵押權,但不優先於債權
(D)都沒有優先於債權或抵押權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43073
統計:A(295),B(33),C(6),D(18),E(0)

用户評論

JiaYing】評論

稅捐稽徵法第 6 條稅捐之徵收,優先於普通債權。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之徵收及法院、行政執行處執行拍賣或變賣貨物應課徵之營業稅,優先於一切債權及抵押權。經法院、行政執行處執行拍賣或交債權人承受之土地、房屋及貨物,執行法院或行政執行處應於拍定或承受五日內,將拍定或承受價額通知當地主管稅捐稽徵機關,依法核課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及營業稅,並由執行法院或行政執行處代為扣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