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有關「黃金得分」(Golden Score)/延長賽的敘述何者為非 :
(A)比賽時間為3Mins
(B)一方選手遭受到第一次指導(Shido 1)處罰時,比賽得以繼續進行
(C)同一位選手有第二次指導2(Shido 2)的狀況發生時,主審得以直接對該選手做出指導2(Shido 2)之處罰並宣告比賽結束(Soremate)
(D)同一位選手有第二次指導2(Shido 2)的狀況發生時,主審得以召集兩位副審進行合議,確認選手「犯規」事實,若結果是「認定」的,則主審隨即對該選手做出指導2(Shido 2)之處罰,並宣告比賽結束(Soremate),並且裁定對方獲勝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59482
統計:A(123),B(197),C(550),D(17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柔道規則-黃金得分、足球延長賽、跆拳比賽 計分方式(電子與無電子護具)

用户評論

An-chin Chien】評論

「黃金得分」(Golden Score)/延長賽時間:由5 mins縮短為3 mins。1.  GS延長賽時,一方選手受到指導1(Shido 1)處罰【視同口頭警告】時,比賽得以繼續進行,(因為對手還沒有得分)。2.  但如果同一位選手受到指導2(Shido 2)處罰時,等同對手已經獲得有效(Yuko)得分,此時也是比賽終了,此時主審的判決處理如下: (1)  先叫停止(Matte)。 (2)  召集兩位副審進行合議,確認選手「犯規」事實,若結果是「認定」的,則主審隨即對該選手做出指導2(Shido 2)之處罰,並宣告比賽結束(Soremade),並且裁定對方獲勝;但是若兩位副審均不同意給予指導2(Shido 2)的處罰時,則等待副審歸位...

Jun Ming】評論

以最新規則來說 上述全錯

Han-Pin Kao】評論

柔道得分等級分為一勝(ippon)、半勝(waza-ari)、有效(yuko),而比賽中有人犯規將會被處予“指導”,第四次犯規則將被判定“犯規輸”,指導不會讓對手獲得分數,只有技術的得分才能紀錄在記分板上,比賽時間終了雙方得分相同時則由被判“指導”次數較少者獲勝,如雙方指導次數亦相同時則進行黃金得分,黃金得分沒有時間限制,直至其中一方得分或其中一方被判“指導”為止。來源:2017臺北世大運網站http://www.taipei2017.com.tw/ct.asp?xItem=45675949&ctNode=64108&mp=2017

陳怡文】評論

2013柔道已改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