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9 ( ) 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相關規定,下列那一類所得不得扣除必要成本費用?
(A)執行業務所得
(B)薪資所得
(C)財產交易所得
(D)租賃及權利金所得。[所14]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75281
統計:A(3),B(69),C(7),D(4),E(0)

用户評論

【用戶】阿成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第二類:執行業務所得:凡執行業務者之業務或演技收入,減除業務所房租或折舊、業務上使用器材設備之折舊及修理費,或收取代價提供顧客使用之藥品、材料等之成本、業務上雇用人員之薪資、執行業務之旅費及其他直接必要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執行業務者至少應設置日記帳一種,詳細記載其業務收支項目;業務支出,應取得確實憑證。帳簿及憑證最少應保存五年;帳簿、憑證之設置、取得、保管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財政部定之。執行業務者為執行業務而使用之房屋及器材、設備之折舊,依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之規定。執行業務費用之列支,準用本法有關營利事業...

【用戶】阿成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正確答案為B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答案為A,修改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