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林裕唐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28條(A)供地下建築物使用,樓地板面積合計在 300 平方公尺以上 (錯誤)第28條第1款、500平方公尺以上(B)樓地板面積在 100 平方公尺以上之居室,其天花板下方 80 公分範圍內之有效通風面積未達該居室樓地 板面積百分之二者 (正確)第28條第2款(C)樓地板面積在 500 平方公尺以上之無開口樓層(錯誤)第28條第3款、1000平方公尺以上(D)供集會堂使用,舞臺部分之樓地板面積在 300 平方公尺以上者(錯誤)第28條第4款、500平方公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