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公職,已擔任直轄市民選公職人員者,應由下列何者解除其公職?
(A)行政院
(B)內政部
(C)縣政府
(D)中央選舉委員會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82353
統計:A(165),B(14),C(1),D(7),E(0)

用户評論

【用戶】璇璇

【年級】小四下

【評論內容】國籍法第20條規定: 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其已擔任者,除 立法委員由立法院;直轄市、縣 (市) 、鄉 (鎮、市) 民選公職人員,分 別由行政院、內政部、縣政府;村 (里) 長由鄉 (鎮、市、區) 公所解除 其公職外,由各該機關免除其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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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小四下

【評論內容】國籍法第20條規定: 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其已擔任者,除 立法委員由立法院;直轄市、縣 (市) 、鄉 (鎮、市) 民選公職人員,分 別由行政院、內政部、縣政府;村 (里) 長由鄉 (鎮、市、區) 公所解除 其公職外,由各該機關免除其公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