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建維】評論
1.無限公司:指二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之公司。2.有限公司:由一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3.兩合公司:指一人以上無限責任股東,與一人以上有限責任股東所組織,其無限責任股東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有限責任股東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4.股份有限公司:指二人以上股東或政府、法人股東一人所組織,全部資本分為股份;股東就其所認股份,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Win】評論
有獨資,但沒有獨資公司(合夥也是一樣)獨資跟合夥是非法人組織,依「商業登記法」規定
【MyPrince】評論
獨資和合夥就是小本經營,例如自家開的美甲美容店或早餐店、小吃店,但不是受公司法規範,因為嚴格來說不是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