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4 若其他法律無特別規定,私法人之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之行為,致使私法人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者,應如何處罰?
(A)裁處私法人,得併罰因故意或重大過失,未盡防止義務之代表人
(B)僅裁處私法人即可,不得併罰代表人或受僱人
(C)僅對受僱人裁罰即可,無須裁處私法人
(D)僅對代表人裁罰即可,無須裁處私法人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19643
統計:A(309),B(14),C(9),D(4),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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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罰法  第 15 條 私法人之董事或其他有代表權之人,因執行其職務或為私法人之利益為行為,致使私法人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應受處罰者,該行為人如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除法律或自治條例另有規定外,應並受同一規定罰鍰之處罰。私法人之職員、受僱人或從業人員,因執行其職務或為私法人之利益為行為,致使私法人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應受處罰者,私法人之董事或其他有代表權之人,如對該行政法上義務之違反,因故意或重大過失,未盡其防止義務時,除法律或自治條例另有規定外,應並受同一規定罰鍰之處罰。依前二項並受同一規定處罰之罰鍰,不得逾新臺幣一百萬元。但其所得之利益逾新臺幣一百萬元者,得於其所得利益之範圍內裁處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