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有關存證信函正副本文字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不可塗改增刪
(B)可塗改增刪但應於正副本之末註明「在某頁某行第幾格下塗改增刪若干字」字 樣,由寄件人簽名或蓋章,塗改增刪每頁不得逾20字
(C)塗改增刪不需簽名或蓋章
(D)塗改增刪無字數限制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43503
統計:A(7),B(167),C(2),D(1),E(0)

用户評論

Alice Yeh】評論

郵務營業規章第一百十三條寄件人交寄存證信函,應依下列規定: 一、使用郵局存證信函用紙或其他符合郵局規定之格式紙張書寫。  二、使用本國文字,並得加註標點符號或阿拉伯數字。但信內述及之外國人名或事物名稱必須引用原文者,得用外國文字書寫。  三、使用不脫色筆或打字複寫,或書寫後複印、影印,每格限書一字,均需色澤明顯,字跡端正。  四、信函內之寄件人及收件人姓名、地址及郵遞區號與封面所書者相同。  五、信函如有附件,以與存證信函本身有關文件為限,文件以外之物品不得附寄。正本具有附件者,副本亦須備附件,如無法製備者,應以照片或影印本代替。 六、存證信函正副本文字,如有塗改增刪,應於正副本之末註明「在某頁某行第幾格下塗改增刪若干字」字樣,由寄件人簽名或蓋章。但塗改增刪每頁不得逾二十字。

Grace Huang】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