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cjkresult
【年級】小四下
【評論內容】第 43 條 主管機關依本法所為停止職權或解除職務之處分,自送達相對人起,依送達之內容對其發生效力。
【用戶】mace1333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施行細則第43條
【用戶】YU-jiun Chen
【年級】小五下
【評論內容】送達相對人起,依送達之內容對其發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