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駕駛人駕駛汽車應遵守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減速暫停時,應顯示燈光或由駕駛人以左臂向下垂伸,手掌向後之手勢表示
(B)允讓後車超越時,應顯示左邊方向燈光
(C)除警備車、消防及救護車外,禁止操作行車輔助顯示設備
(D)除警備車、消防及救護車外,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等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333333
統計:A(2),B(1),C(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Q..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第 91 條  行車遇有轉向、減速暫停、讓車、倒車、變換車道等情況時所用之燈光及駕駛人之手勢,應依下列規定:一、右轉彎時,應先顯示車輛前後之右邊方向燈光,或由駕駛人表示左臂    向上,手掌向右微曲之手勢。二、左轉彎時,應先顯示車輛前後之左邊方向燈光,或由駕駛人表示左臂      平伸,手掌向下之手勢。三、減速暫停時,應顯示燈光,或由駕駛人表示左臂向下垂伸,手掌向後  之手勢。四、允讓後車超越時,應顯示右邊方向燈光,或由駕駛人表示左臂向下四     五度垂伸,手掌向前並前後擺動之手勢。五、倒車時,應顯示倒車燈光,或由駕駛人表示左臂平伸,手掌向後並前  後擺動之手勢。六、變換車道時,應先顯示欲變換車道方向之燈光或手勢。汽車行駛時,不得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