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ndy Chiu】評論
憲法第八十一條所規定法官得被免職的事項:1.刑事處分
【王世和】評論
懲戒處分之種類包括撤職、休職、降級、減俸、記過、申誡。不是沒有免職?
【未來戰警】評論
第 81 條法官為終身職,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非依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
【JC】評論
懲戒處分包含:1.撤職2.申誡3.降級4.減俸5.休職6.記過7.免除職務8.剝奪、減少退休(職、伍)金9.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