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依公司法第十六條之規定,下列有關保證人限制之敘述,何者有誤?
(A)公司除依其他法律或公司章程規定得為保證者外,不得為任何保證人
(B)公司負責人違反公司法第十六條第一項之規定,而為他人保證時,應與公司負連帶保證責任
(C)所謂保證,包括票據上之保證、納稅之保證
(D)在支票背面簽名記載「連帶保證」字樣者,僅生背書效果,與保證無涉,非本條規律之對象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
統計:A(3),B(44),C(32),D(18),E(0)

用户評論

【用戶】Alina Wang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B)公§16:公司負責人應自負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