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依據「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之規定,下列四項敍述中錯誤的共有幾項?A)懷孕之女性輻射工作人員,其賸餘妊娠期間下腹部表面之等價劑量,不得超過 2 毫西弗 B)結腸的組織加權因數為 0.12 C)為搶救生命,參與緊急曝露人員之劑量儘可能不超過 500 毫西弗 D)年齡 16 歲至 18 歲接受輻射作業教學或工作訓練者,其個人年有效劑量限度為 5 毫西弗。
(A) 1 項
(B) 2 項
(C) 3 項
(D) 4 項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困難0.291667
統計:A(7),B(11),C(3),D(3),E(0)

用户評論

玳瑁喵】評論

D選項錯誤,應為個人年有效劑量限度為6毫西弗

影子】評論

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n第 11 條雇主於接獲女性輻射工作人員告知懷孕後,應即檢討其工作條件,使其胚胎或胎兒接受與一般人相同之輻射防護。前項女性輻射工作人員,其賸餘妊娠期間下腹部表面之等價劑量,不得超過二毫西弗,且攝入體內放射性核種造成之約定有效劑量不得超過一毫西弗。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n第 18 條設施經營者應盡合理之努力,使接受緊急曝露人員之劑量符合下列規定:一、為搶救生命,劑量儘可能不超過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單一年劑量限度之十倍。二、除前款情況外,劑量儘可能不超過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單一年劑量限度之二倍。接受緊急曝露之人員,除實際參與前條第一項規定之緊急曝露情況外,其所受之劑量,不得超過第七條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