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下列對照價收買之敘述,何者錯誤?
(A)舉辦規定地價或重新規定地價時,土地所有權人申報之地價未滿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時得照價收買
(B)土地所有權移轉,申報人申報之移轉現值,經審核低於公告土地現值者,得由主管機關照其自行申報之移轉現值照價收買
(C)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於私有空地,得視建設發展情形,分別劃定區域,限期建築、增建、改建或重建;逾期未建築、增建、改建或重建者,得予照價收買
(D)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於尚未建築之私有建築用地,應限制土地所有權人所有面積之最高額。超額土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應通知土地所有權人於五年內出售或建築使用;逾期未出售或建築使用者,得予照價收買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03125
統計:A(9),B(12),C(14),D(257),E(0)

用户評論

Hsuan】評論

前條超額土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應通知土地所有權人於二年內出售或建築使用;逾期未出售或未建築使用者,得予照價收買,整理後出售與需用土地人建築使用。但在建設發展較緩之地段,不在此限。

王貞節】評論

平均地權條例第72條

n4687102】評論

:法條照價收買收買原由收買價格土89私有荒地逾期不使用申報地價土157土權人申請標準地價過高標準地價平16土權人申報地價低於公告地價80%申報地價平26私有空地限期建築(2~3年)公告土地現值平26-1農地閒置(3年荒稅)公告土地現值平34同人之土地上建物照價收買土地平47申報移轉現值低於公告土地現值申報移轉現值平72超額建地逾期不建或售(2年)公告土地現值平76收回耕地建築逾期不建(1年)公告土地現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