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依憲法本文之規定,下列何者不得設置銀行?
(A)鄉鎮
(B)中央
(C)省
(D)縣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6044
統計:A(102),B(13),C(61),D(6),E(0)

用户評論

Jasper】評論

憲法第108條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或交由省縣執行之:   一、省縣自治通則。   二、行政區劃。   三、森林、工礦及商業。   四、教育制度。   五、銀行及交易所制度。(下略)不過有個偷吃步,憲法對於地方的規定只規定到縣(市),鄉(鎮、市)沒有

delphine79112】評論

國家銀行 §107  省銀行 §109   縣銀行 §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