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直轄市民、縣(市)民、鄉(鎮、市)民之權利,不包括下列何者?
(A) 對於地方自治事項,有依法行使創制、複決之權
(B) 對於地方公共設施請求設置之權
(C) 對於地方政府資訊,有依法請求公開之權
(D) 對於地方公職人員有依法選舉、罷免之權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90583
統計:A(211),B(547),C(76),D(12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地方制度法-地方民意代表

用户評論

Knopy Huang】評論

地方制度法第16條 直轄市民、縣(市)民、鄉(鎮、市)民之權利如下:一、對於地方公職人員有依法選舉、罷免之權。二、對於地方自治事項,有依法行使創制、複決之權。三、對於地方公共設施有使用之權。四、對於地方教育文化、社會福利、醫療衛生事項,有依法律及自治法規享受之權。五、對於地方政府資訊,有依法請求公開之權。六、其他依法律及自治法規賦予之權利。

Sam Zhang】評論

三、對於地方公共設施有使用之權只有使用之權,沒有設置之權。瞭嗎?

airforce1】評論

所以在巷弄不能請求設置凸面鏡或巷口監視器?

derek801204】評論

直轄市民、縣(市)民、鄉(鎮、市)民之權利(A) 對於地方自治事項,有依法行使創制、複決之權 (B) 對於地方公共設施有使用之權 (C) 對於地方政府資訊,有依法請求公開之權 (D) 對於地方公職人員有依法選舉、罷免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