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下列對人民居住遷徙自由之敘述,何者錯誤?
(A) 臺灣地區人民進入大陸地區,應經一般出境查驗程序
(B) 臺灣地區人民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  
(C) 大陸地區人民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進入臺灣地區
(D)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居留,應接受面談、按捺指紋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32726
統計:A(64),B(1636),C(131),D(882),E(1)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釋字第517號、候選人年齡及資格限制、大法官517號解釋-居住遷徙自由、比例原則、服兵役之義務

用户評論

Norah Chen】評論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9條臺灣地區人民進入大陸地區,應經一般出境查驗程序。第9-1條臺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第10條大陸地區人民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進入臺灣地區。第10-1條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團聚、居留或定居者,應接受面談、按捺指紋並建檔管理之;未接受面談、按捺指紋者,不予許可其團聚、居留或定居之申請。其管理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阿斯拉】評論

就像和尚整天念阿彌陀佛還是六根不淨口號跟現實是完全不同

珍惜時間】評論

憲法是不是要修改?要不是應為要準備考試才真正聊解,原來憲法有很多條文跟現今台灣國家事務扯不上關係

卸下軍裝,改著警服(已上榜】評論

垃圾黃安還敢回來台灣用我們的健保,國家會垮不是因為公務員,而是因為太多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