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38 條規定,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34人以上者,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
(A)百分之一
(B)百分之二
(C)百分之三
(D)百分之四。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