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shine_plar】評論
不是支持性就業嗎?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4條對於支持性就業服務定義為:各級勞工主管機關對於具有就業意願及就業能力,而不足以獨立在競爭性就業市場工作之身心障礙者,應依其工作能力,提供個別化就業安置、訓練及其他工作協助等支持性就業服務
【大寶已考到 謝謝阿】評論
工作能力不足之身心障礙者是庇護性就業 有工作能力的才是支持性就業
【Ray】評論
有意願+有工作能力=支持性就業有意願+無工作能力=庇護性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