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入出國及移民署依法得強制驅逐外國人出國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外國人入國後,因犯罪而經法院判決宣告緩刑者,入出國及移民署得強制驅逐出國
(B)已取得居留許可之外國人從事與許可停留、居留原因不符之活動或工作,強制驅逐前應組成審查會審查之,並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
(C)外國人以書面聲明放棄陳述意見或自願出國,得不經審查會審查,逕行強制驅逐出國
(D)外國人從事與許可停留、居留原因不符之活動或工作,入出國及移民署得於強制驅逐出國前,限令其於10 日內出國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12548
統計:A(1049),B(87),C(77),D(78),E(0)

用户評論

KlugTina】評論

入移法36 入出國及移民署依規定強制驅逐外國人出國前,應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強制驅逐已取得居留或永久居留許可之外國人出國前,並應召開審查會。但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經審查會審查,逕行強制驅逐出國: 一、以書面聲明放棄陳述意見或自願出國。 二、經法院於裁判時併宣告驅逐出境確定。 三、依其他法律規定應限令出國。 四、有危害我國利益、公共安全或從事恐怖活動之虞,且情況急迫應即時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