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必上榜,沒有退路!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懲戒優先原則,刑懲並行
【用戶】謝迪索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第 6 條 同一事件經主管長官已為處分後,復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者,其原處分失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