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5 下列有關地方政府公債、借款及移用之敘述,何者是錯誤的?(A)鄉(鎮、市)預算收支差短,得以發行公債彌平 (B)鄉(鎮、市)預算收支差短,得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C)鄉(鎮、市)預算收支差短,得以借
【評論內容】第 68 條
直轄市、縣 (市) 預算收支之差短,得以發行公債、借款或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
鄉 (鎮、市) 預算收支之差短,得以借款或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
前項直轄市、縣 (市) 公債及借款之未償餘額比例,鄉 (鎮、市) 借款之未償餘額比例,依公共債務法之規定。
【評論主題】5 下列有關地方政府公債、借款及移用之敘述,何者是錯誤的?(A)鄉(鎮、市)預算收支差短,得以發行公債彌平 (B)鄉(鎮、市)預算收支差短,得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C)鄉(鎮、市)預算收支差短,得以借
【評論內容】第 68 條
直轄市、縣 (市) 預算收支之差短,得以發行公債、借款或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
鄉 (鎮、市) 預算收支之差短,得以借款或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
前項直轄市、縣 (市) 公債及借款之未償餘額比例,鄉 (鎮、市) 借款之未償餘額比例,依公共債務法之規定。
【評論主題】5 下列有關地方政府公債、借款及移用之敘述,何者是錯誤的?(A)鄉(鎮、市)預算收支差短,得以發行公債彌平 (B)鄉(鎮、市)預算收支差短,得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C)鄉(鎮、市)預算收支差短,得以借
【評論內容】第 68 條
直轄市、縣 (市) 預算收支之差短,得以發行公債、借款或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
鄉 (鎮、市) 預算收支之差短,得以借款或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
前項直轄市、縣 (市) 公債及借款之未償餘額比例,鄉 (鎮、市) 借款之未償餘額比例,依公共債務法之規定。
【評論主題】5 下列有關地方政府公債、借款及移用之敘述,何者是錯誤的?(A)鄉(鎮、市)預算收支差短,得以發行公債彌平 (B)鄉(鎮、市)預算收支差短,得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C)鄉(鎮、市)預算收支差短,得以借
【評論內容】第 68 條
直轄市、縣 (市) 預算收支之差短,得以發行公債、借款或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
鄉 (鎮、市) 預算收支之差短,得以借款或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
前項直轄市、縣 (市) 公債及借款之未償餘額比例,鄉 (鎮、市) 借款之未償餘額比例,依公共債務法之規定。
【評論主題】5 下列有關地方政府公債、借款及移用之敘述,何者是錯誤的?(A)鄉(鎮、市)預算收支差短,得以發行公債彌平 (B)鄉(鎮、市)預算收支差短,得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C)鄉(鎮、市)預算收支差短,得以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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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轄市、縣 (市) 預算收支之差短,得以發行公債、借款或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
鄉 (鎮、市) 預算收支之差短,得以借款或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
前項直轄市、縣 (市) 公債及借款之未償餘額比例,鄉 (鎮、市) 借款之未償餘額比例,依公共債務法之規定。
【評論主題】5 下列有關地方政府公債、借款及移用之敘述,何者是錯誤的?(A)鄉(鎮、市)預算收支差短,得以發行公債彌平 (B)鄉(鎮、市)預算收支差短,得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C)鄉(鎮、市)預算收支差短,得以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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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轄市、縣 (市) 預算收支之差短,得以發行公債、借款或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
鄉 (鎮、市) 預算收支之差短,得以借款或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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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轄市、縣 (市) 預算收支之差短,得以發行公債、借款或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
鄉 (鎮、市) 預算收支之差短,得以借款或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
前項直轄市、縣 (市) 公債及借款之未償餘額比例,鄉 (鎮、市) 借款之未償餘額比例,依公共債務法之規定。
【評論主題】5 下列有關地方政府公債、借款及移用之敘述,何者是錯誤的?(A)鄉(鎮、市)預算收支差短,得以發行公債彌平 (B)鄉(鎮、市)預算收支差短,得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C)鄉(鎮、市)預算收支差短,得以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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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轄市、縣 (市) 預算收支之差短,得以發行公債、借款或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
鄉 (鎮、市) 預算收支之差短,得以借款或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
前項直轄市、縣 (市) 公債及借款之未償餘額比例,鄉 (鎮、市) 借款之未償餘額比例,依公共債務法之規定。
【評論主題】5 下列有關地方政府公債、借款及移用之敘述,何者是錯誤的?(A)鄉(鎮、市)預算收支差短,得以發行公債彌平 (B)鄉(鎮、市)預算收支差短,得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C)鄉(鎮、市)預算收支差短,得以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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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轄市、縣 (市) 預算收支之差短,得以發行公債、借款或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
鄉 (鎮、市) 預算收支之差短,得以借款或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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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轄市、縣 (市) 預算收支之差短,得以發行公債、借款或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
鄉 (鎮、市) 預算收支之差短,得以借款或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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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 (鎮、市) 預算收支之差短,得以借款或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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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 (鎮、市) 預算收支之差短,得以借款或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
前項直轄市、縣 (市) 公債及借款之未償餘額比例,鄉 (鎮、市) 借款之未償餘額比例,依公共債務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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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轄市、縣 (市) 預算收支之差短,得以發行公債、借款或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
鄉 (鎮、市) 預算收支之差短,得以借款或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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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5 下列有關地方政府公債、借款及移用之敘述,何者是錯誤的?(A)鄉(鎮、市)預算收支差短,得以發行公債彌平 (B)鄉(鎮、市)預算收支差短,得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C)鄉(鎮、市)預算收支差短,得以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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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 (鎮、市) 預算收支之差短,得以借款或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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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5 下列有關地方政府公債、借款及移用之敘述,何者是錯誤的?(A)鄉(鎮、市)預算收支差短,得以發行公債彌平 (B)鄉(鎮、市)預算收支差短,得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C)鄉(鎮、市)預算收支差短,得以借
【評論內容】第 68 條
直轄市、縣 (市) 預算收支之差短,得以發行公債、借款或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
鄉 (鎮、市) 預算收支之差短,得以借款或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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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5 下列有關地方政府公債、借款及移用之敘述,何者是錯誤的?(A)鄉(鎮、市)預算收支差短,得以發行公債彌平 (B)鄉(鎮、市)預算收支差短,得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C)鄉(鎮、市)預算收支差短,得以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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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轄市、縣 (市) 預算收支之差短,得以發行公債、借款或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
鄉 (鎮、市) 預算收支之差短,得以借款或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
前項直轄市、縣 (市) 公債及借款之未償餘額比例,鄉 (鎮、市) 借款之未償餘額比例,依公共債務法之規定。
【評論主題】5 下列有關地方政府公債、借款及移用之敘述,何者是錯誤的?(A)鄉(鎮、市)預算收支差短,得以發行公債彌平 (B)鄉(鎮、市)預算收支差短,得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C)鄉(鎮、市)預算收支差短,得以借
【評論內容】第 68 條
直轄市、縣 (市) 預算收支之差短,得以發行公債、借款或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
鄉 (鎮、市) 預算收支之差短,得以借款或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
前項直轄市、縣 (市) 公債及借款之未償餘額比例,鄉 (鎮、市) 借款之未償餘額比例,依公共債務法之規定。
【評論主題】5 下列有關地方政府公債、借款及移用之敘述,何者是錯誤的?(A)鄉(鎮、市)預算收支差短,得以發行公債彌平 (B)鄉(鎮、市)預算收支差短,得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C)鄉(鎮、市)預算收支差短,得以借
【評論內容】第 68 條
直轄市、縣 (市) 預算收支之差短,得以發行公債、借款或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
鄉 (鎮、市) 預算收支之差短,得以借款或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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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5 下列有關地方政府公債、借款及移用之敘述,何者是錯誤的?(A)鄉(鎮、市)預算收支差短,得以發行公債彌平 (B)鄉(鎮、市)預算收支差短,得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C)鄉(鎮、市)預算收支差短,得以借
【評論內容】第 68 條
直轄市、縣 (市) 預算收支之差短,得以發行公債、借款或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
鄉 (鎮、市) 預算收支之差短,得以借款或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
前項直轄市、縣 (市) 公債及借款之未償餘額比例,鄉 (鎮、市) 借款之未償餘額比例,依公共債務法之規定。
【評論主題】Be___ , please. We are totally broke now and cannot afford a two-million-dollar sports car!(A)genero
【評論內容】D樂觀的感覺跟後面的句子比較對不上~
【評論主題】7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31 條之規定,地方鄉(鎮、市)長候選人須年滿幾歲?(A)23 歲 (B)26 歲 (C)30 歲 (D)35 歲
【評論內容】第 24 條
選舉人年滿二十三歲,得於其行使選舉權之選舉區登記為公職人員候選人。
但直轄市長、縣(市)長候選人須年滿三十歲
;鄉(鎮、市)長、原住民區長候選人須年滿二十六歲。
選舉人年滿二十三歲,得由依法設立之政黨登記為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之全國不分區候選人
【評論主題】8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69 條之規定,地方公職人員就職未滿多久時間者,不得罷免?(A)3 個月 (B) 6 個月 (C) 1 年 (D) 2 年
【評論內容】第 75 條公職人員之罷免,得由原選舉區選舉人向選舉委員會提出罷免案。但就職未滿一年者,不得罷免。
【評論主題】11 依公民投票法第 27 條第 1 項之規定,地方性公民投票案提案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直轄市長、縣(市)長選舉選舉人總數千分之多少以上?(A)千分之二 (B)千分之三 (C)千分之四 (D)千分
【評論內容】
公民投票案提案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直轄市長、縣 (市) 長選舉選舉人總數千分之五以上。
公民投票案連署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直轄市長、縣 (市) 長選舉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五以上。
【評論主題】19 地方民代宣誓就職典禮,應由當選人互推資深者主持之,年資相同者:(A)年長者主持之 (B)抽籤決定之 (C)當選人共同投票決定之 (D)上級政府決定之
【評論內容】依第一項選出之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應於上屆任期屆滿之日宣誓就職。該宣誓就職典禮分別由行政院、內政部、縣政府召集,並由議員、代表當選人互推一人主持之。其推選會議由曾任議員、代表之資深者主持之;年資相同者,由年長者主持之
【評論主題】12 下列有關鄉(鎮、市)長設置之敘述,何者是正確的?(A)任期 4 年,連選得連任 (B)人口在 30 萬以上之縣轄市,得置副市長 1 人(C)副市長以機要人員方式進用,市長去職時由其代理之 (D)
【評論內容】
(C) 人口在三十萬人以上之縣轄市,得置副市長一人,襄助市長處理市政,以機要人員方式進用,或以簡任第十職等任用,以機要人員任用之副市長,於市長卸任、辭職、去職或死亡時,隨同離職。
(D)山地鄉鄉長以山地原住民為限。
【評論主題】5 下列有關地方政府公債、借款及移用之敘述,何者是錯誤的?(A)鄉(鎮、市)預算收支差短,得以發行公債彌平 (B)鄉(鎮、市)預算收支差短,得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C)鄉(鎮、市)預算收支差短,得以借
【評論內容】第 68 條
直轄市、縣 (市) 預算收支之差短,得以發行公債、借款或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
鄉 (鎮、市) 預算收支之差短,得以借款或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
前項直轄市、縣 (市) 公債及借款之未償餘額比例,鄉 (鎮、市) 借款之未償餘額比例,依公共債務法之規定。
【評論主題】13 地方制度法規定,下列那些地方政府應設置公庫?(A)省、直轄市、縣(市)、鄉(鎮、市) (B)省、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區(C)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區 (D)直轄市、縣(市)
【評論內容】第 74 條直轄市、縣 (市) 、鄉 (鎮、市) 應設置公庫,其代理機關由直轄市政府、縣 (市) 政府、鄉 (鎮、市) 公所擬定,經各該直轄市議會、縣 (市)議會、鄉 (鎮、市) 民代表會同意後設置之。
【評論主題】35 It is very rude of these naughty boys to _______ their classmate's new hair style.(A) take a
【評論內容】這些淘氣的男孩去取笑同班同學的新髮型是很無禮的
【評論主題】5 下列有關地方政府公債、借款及移用之敘述,何者是錯誤的?(A)鄉(鎮、市)預算收支差短,得以發行公債彌平 (B)鄉(鎮、市)預算收支差短,得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C)鄉(鎮、市)預算收支差短,得以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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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19 地方民代宣誓就職典禮,應由當選人互推資深者主持之,年資相同者:(A)年長者主持之 (B)抽籤決定之 (C)當選人共同投票決定之 (D)上級政府決定之
【評論內容】依第一項選出之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應於上屆任期屆滿之日宣誓就職。該宣誓就職典禮分別由行政院、內政部、縣政府召集,並由議員、代表當選人互推一人主持之。其推選會議由曾任議員、代表之資深者主持之;年資相同者,由年長者主持之
【評論主題】12 下列有關鄉(鎮、市)長設置之敘述,何者是正確的?(A)任期 4 年,連選得連任 (B)人口在 30 萬以上之縣轄市,得置副市長 1 人(C)副市長以機要人員方式進用,市長去職時由其代理之 (D)
【評論內容】
(C) 人口在三十萬人以上之縣轄市,機要人員方式進用,或以簡任第十職等任用,以機要人員任用之副市長,於市長卸任、辭職、去職或死亡時,隨同離職。
(D)山地鄉鄉長以山地原住民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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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13 地方制度法規定,下列那些地方政府應設置公庫?(A)省、直轄市、縣(市)、鄉(鎮、市) (B)省、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區(C)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區 (D)直轄市、縣(市)
【評論內容】第 74 條直轄市、縣 (市) 、鄉 (鎮、市) 應設置公庫,其代理機關由直轄市政府、縣 (市) 政府、鄉 (鎮、市) 公所擬定,經各該直轄市議會、縣 (市)議會、鄉 (鎮、市) 民代表會同意後設置之。
【評論主題】8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69 條之規定,地方公職人員就職未滿多久時間者,不得罷免?(A)3 個月 (B) 6 個月 (C) 1 年 (D) 2 年
【評論內容】第 75 條公職人員之罷免,得由原選舉區選舉人向選舉委員會提出罷免案。但就職未滿一年者,不得罷免。
【評論主題】7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31 條之規定,地方鄉(鎮、市)長候選人須年滿幾歲?(A)23 歲 (B)26 歲 (C)30 歲 (D)35 歲
【評論內容】第 24 條
選舉人年滿二十三歲,得於其行使選舉權之選舉區登記為公職人員候選人。
但直轄市長、縣(市)長候選人須年滿三十歲
;鄉(鎮、市)長、原住民區長候選人須年滿二十六歲。
選舉人年滿二十三歲,得由依法設立之政黨登記為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之全國不分區候選人
【評論主題】11 依公民投票法第 27 條第 1 項之規定,地方性公民投票案提案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直轄市長、縣(市)長選舉選舉人總數千分之多少以上?(A)千分之二 (B)千分之三 (C)千分之四 (D)千分
【評論內容】
公民投票案提案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直轄市長、縣 (市) 長選舉選舉人總數千分之五以上。
公民投票案連署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直轄市長、縣 (市) 長選舉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五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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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這些淘氣的男孩去取笑同班同學的新髮型是很無禮的
【評論主題】21 假設新北市擬再改名為其他名稱,應經下列何種程序?(A)新北市政府提議,新北市議會通過,再報行政院核定(B)新北市政府提議,新北市議會通過,新北市公民投票後施行(C)新北市政府提議,新北市議會通過
【評論內容】第 6 條
省、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區及村(里)名稱,依原有之名稱。前項名稱之變更,依下列規定辦理之:
一、省:由內政部報行政院核定。
二、直轄市:由直轄市政府提請直轄市議會通過,報行政院核定。
三、縣(市):由縣(市)政府提請縣(市)議會通過,由內政部轉報行 政院核定。
四、鄉(鎮、市)及村(里):由鄉(鎮、市)公所提請鄉(鎮、市)民 代表會通過,報縣政府核定。
五、直轄市、市之區、里:由各該市政府提請市議會通過後辦理。
鄉(鎮)符合第四條第四項規定,改制為縣轄市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評論主題】149.依現行行政訴訟法,撤銷訴訟進行中,原處分已消滅,原告有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行政法院得依聲請確認該行政處分為違法(B)行政法院應撤銷原處分 (C)行政法院應將原訴
【評論內容】
續行確認行政處分違法之訴:
在提起撤銷訴訟時,原處分已消滅或已執行完畢無回復原狀之可能,於原告有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時,行政法院得依聲請,確認該行政處分為違法。
【評論主題】24.依據行政訴訟法第8條之規定,下列何者並非提起一般給付訴訟之要件?(A)公法上原因發生財產上之給付 (B)請求作成行政處分以外之其他非財產上之給付 (C)確認行政處分無效 (D)請求公法契約發生之
【評論內容】
人民與中央或地方機關間,因公法上原因發生財產上之給付或請求作成行政處分以外之其他非財產上之給付,得提起給付訴訟。
因公法上契約發生之給付,亦同。前項給付訴訟之裁判,以行政處分應否撤銷為據者,應於依第四條第一項或第三項提起撤銷訴訟時,併為請求。原告未為請求者,審判長應告以得為請求。
【評論主題】21.是誰提出認為在自然狀態下,是一種所有人對抗所有人的戰爭?(A)洛克(John Locke) (B)盧梭(Jean J. Rousseau) (C)孟德斯鳩(C.L.Montesquieu) (D
【評論內容】
霍布斯在其所認為的自然狀態中,是人人交相戰的,依循叢林法則
自然法:人是趨樂避苦的,並且追求自保,所以須訂定社會契約
社會契約:每個人皆須放棄所有權利,將主權給與君王,產生了國家,形成了利維坦
【評論主題】29 台北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是如何制定的?(A)由市政府依「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擬訂,經市議會同意後,報請行政院備查 (B)由市政府擬訂,經市議會同意後,報請內政部核定 (C)由市政府擬訂,經市議會
【評論內容】直轄市政府應依本準則擬訂組織自治條例,經各該直轄市議會通過後,報行政院備查;直轄市政府應依本準則及各該組織自治條例,訂定所屬機關組織規程。
【評論主題】14 臺灣省省長民選是根據那一個法律規定?(A)省縣自治通則 (B)地方制度法 (C)省縣自治法 (D)省自治法
【評論內容】
39-83:台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
83-88:省縣自治法
88-迄今:因應精省工程,以地方制度法取代省縣自治法
【評論主題】11.下列關於法規命令無效之敘述,何者錯誤:(A)法規命令牴觸憲法、法律或上級機關之命令者,無效(B)無法律之授權而剝奪或限制人民之自由、權利者,無效(C)各種法規命令之訂定,未經上級機關核准者,無效
【評論內容】第 158 條法規命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效︰一、牴觸憲法、法律或上級機關之命令者。二、無法律之授權而剝奪或限制人民之自由、權利者。三、其訂定依法應經其他機關核准,而未經核准者。法規命令之一部分無效者,其他部分仍為有效。但除去該無效部分,法規命令顯失規範目的者,全部無效。
【評論主題】11.下列關於法規命令無效之敘述,何者錯誤:(A)法規命令牴觸憲法、法律或上級機關之命令者,無效(B)無法律之授權而剝奪或限制人民之自由、權利者,無效(C)各種法規命令之訂定,未經上級機關核准者,無效
【評論內容】第 158 條法規命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效︰一、牴觸憲法、法律或上級機關之命令者。二、無法律之授權而剝奪或限制人民之自由、權利者。三、其訂定依法應經其他機關核准,而未經核准者。法規命令之一部分無效者,其他部分仍為有效。但除去該無效部分,法規命令顯失規範目的者,全部無效。
【評論主題】39 Tina has just got a job offer in Taipei, but she is having trouble finding an________ apartment s
【評論內容】
TINA在台北找到ㄧ個工作,但是他有一個麻煩事,
再那裡找到一個可以承擔的公寓,
畢竟台北的房子價格太高了。
【評論主題】25 投保單位申報被保險人投保薪資不實者,依勞工保險條例之規定,應如何處理?(A)由保險人通知投保單位請其按照同一行業相當等級之投保薪資額進行調整(B)由保險人通知當地勞工主管機關按照同一行業相當等級
【評論內容】第 十四 條之一
投保單位申報被保險人投保薪資不實者,由保險人按照同一行業相當等級之投保薪資額逕行調整通知投保單位,調整後之投保薪資與實際薪資不符時,應以實際薪資為準。依前項規定逕行調整之投保薪資,自調整之次月一日生效。
【評論主題】21 假設新北市擬再改名為其他名稱,應經下列何種程序?(A)新北市政府提議,新北市議會通過,再報行政院核定(B)新北市政府提議,新北市議會通過,新北市公民投票後施行(C)新北市政府提議,新北市議會通過
【評論內容】第 6 條
省、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區及村(里)名稱,依原有之名稱。前項名稱之變更,依下列規定辦理之:
一、省:由內政部報行政院核定。
二、直轄市:由直轄市政府提請直轄市議會通過,報行政院核定。
三、縣(市):由縣(市)政府提請縣(市)議會通過,由內政部轉報行 政院核定。
四、鄉(鎮、市)及村(里):由鄉(鎮、市)公所提請鄉(鎮、市)民 代表會通過,報縣政府核定。
五、直轄市、市之區、里:由各該市政府提請市議會通過後辦理。
鄉(鎮)符合第四條第四項規定,改制為縣轄市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評論主題】4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鄉(鎮、市)人口在 1 萬人以下者,鄉(鎮、市)民代表總額不得超過幾人?(A)5 人 (B)7 人 (C)9 人 (D)11 人
【評論內容】
鄉(鎮、市)民代表總額:
(一)鄉(鎮、市)人口在一千人以下者,不得超過五人;
人口在一萬人 以下者,不得超過七人;
人口在五萬人以下者,不得超過十一人;
人口在十五萬人以下者,不得超過十九人;
人口超過十五萬人者,不得超過三十一人。
【評論主題】45 「就蒐集到的相關資料,透過演繹歸納以釐清公共問題癥結」,屬於政策分析人員所扮演的那種角色?(A)方案倡導者 (B)方案設計者 (C)資訊蒐集者 (D)資訊分析者
【評論內容】
1、資訊蒐集者:利用各種實證方法,蒐集與政策問題解決有關的資訊。
2、資訊分析者:必須採取歸納與演繹法,就已蒐集到的資抖,深入研究分析。
3、分析設計者:負責設計各種可行的替選方案。
4、分案推薦者:將已設計完成的替選方案加以審慎評估比較後,透過說服的政治藝術,向決策者推荐適當可行的政策方案。
5、方案倡導者:不但要客觀的向決策者推荐適當的替選方案,有時還要基於自己的理念或決策者的觀點,扮演方案的積極推銷擁護者,促其實現者。
【評論主題】42 根據密卓夫(I. Mitroff)的見解,有效的危機管理必須把握五種工作計畫,不包含下列何者?(A)消弭禍患於無形 (B)損害的控制與處理 (C)持續的學習與修正 (D)危機訊息的偵測
【評論內容】
危機管理目的
1.危機訊息的監測
2.危機預防與準備
3.損害得控制與處理
4.危機的復原
5.不斷的學習與修正
【評論主題】39 下列何者不是當代的激勵理論類型?(A)內容理論 (B)過程理論 (C)成果理論 (D)增強理論
【評論內容】
內容理論
1.需求層級
2.雙因子
3.ERG理論
4.獲取需要理論
過程理論
1.期望理論
2.公平理論
增強理論
1.學習理論
【評論主題】47 下列何者不具有「視同訴願決定」之法律效果?(A)全民健康保險法所定由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會所為之爭議審定(B)公務人員保障法所定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所為之復審決定(C)政府採購法所定由採購
【評論內容】
訴願先行程序
例子:海關緝私條例─申請複查、專利法─再審查、集會遊行法─申復、兵役法施行法─複核、全民健保法─審議程序
【評論主題】17 根據大內(W. Ouchi)「Z 理論」的組織管理哲學,係主張將組織人員視為下列何者?(A)單向度的人(one-dimensional person) (B)全人(the whole perso
【評論內容】
威廉大內提出之Z理論,闡述日本公司管理公司文化,並認為有以下特徵:
1.長期雇用
2.緩慢升遷綠
3.參與共識決策
4.團體決定人人負責
5.全局取向:強調「全人」觀點,而非個人的角色,符合平等主義的精神,使員工平等合作完成共同目標
【評論主題】16 下列何者不是非正式組織之主要目的?(A)滿足友誼 (B)追求他人認同 (C)謀求組織發展 (D)謀求個人發展
【評論內容】
1.滿足友誼
2.追求認同
3.取得保護
4.謀求發展
5.彼此協助
【評論主題】4 下列對於組織管理當中的權變觀點之敘述,何者正確?(A)強調組織的穩定性(B)試圖了解組織如何在特定環境與不同條件下運作(C)相信萬靈丹的存在並且可以解決各種組織及其管理的問題(D)主張制式的組織設
【評論內容】
(A)強調組織設計須因地制宜(B)試圖了解組織如何在特定環境與不同條件下運作 正確(C)相信萬靈丹是不存在的(D)主張權變的組織設計與管理方式
【評論主題】42 下列有關我國預算之預備金敘述,何者正確?(A)第一預備金於總預算案中設定(B)第二預備金於公務機關單位預算中設定(C)第一預備金數額不得超過經常支出總額百分之一(D)各機關動支預備金每筆數額超過
【評論內容】
22條
預算應設預備金,預備金分第一預備金及第二預備金二種︰
一、(A)第一預備金於公務機關單位預算中設定之,其數額不得超過經常支出總額(C)百分之一。
二、(B)第二預備金於總預算中設定之,其數額視財政情況決定之。
立法院審議刪除或刪減之預算項目及金額,不得動支預備金。但法定經費或經立法院同意者,不在此限。
各機關動支預備金,(D)其每筆數額超過五千萬元者,應先送立法院備查。但因緊急災害動支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22 為了協助知識型組織開拓對外的流通管道,以獲取所需的專業知識。下列那一項是最主要的實踐策略?(A)擴大知識管理幅度 (B)協助成員與專家接觸 (C)推動內部教育訓練計畫 (D)提供同仁知識分享平台
【評論內容】
實務運作上,管理者欲成功實現知識型組織時,則必須採行下列諸項策略:
1.規劃完善的教育訓練
2.建置誘因機制:消弭成員不願分享知識所帶來的阻礙,可藉由誘因機制刺激組織成員
3.提供知識分享途徑:如建立資料庫來蒐集、保存及傳遞的知識與經驗
4.協助組織成員與外界專家接觸:許多專業知識,無法從組織內部取得,因此組織須對外開拓交流管道,以便向外界專家請益,獲得更多的專業知識
5.型塑樂於學習的組織文化
6.設置知識執行長〈CKO〉
【評論主題】甲取得執照經營一座加油站,l 年後主管機關以該加油站未維持相關設備,消防安全檢查不合格,違反相關法規為由,廢止其營業許可,【題組】10 甲主張信賴保護是否有理由?(A)有理由,因為甲並無行政程序法第
【評論內容】
法規准許廢止者,因為甲違反法規規定,不具有信賴保護利益,因而不得請求補償
【評論主題】50 下列有關各國公務人員參與政治活動之敘述,何者正確?(A)我國允許公務人員參與政黨,但任何時間都不可以參與政治活動(B)美國崇尚個人自由,並未訂定詳細的政治活動限制(C)日本公務人員除了允許兼任政
【評論內容】
英國:在1953年頒發白皮書,將公務人員參與政治活動分為,政治自由類、政治限制類、中間類
美國:赫奇法則是避免早期分贓制度的流弊
法國並無明文規定公務員參與政治活動
德國:德意志聯邦公務員法翁亦有規定公務員中立的內容
【評論主題】31關於比例原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比例原則,目前為實定法所未規定之行政法不成文法源之一(B)必要性原則,要求行政採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C)狹義比例原則,要求行
【評論內容】
適當性=合目的性:行政行為之方法助於目的之達成
必要性=損害最少原則:有多樣方法可選擇,應該選擇對人民損害最少
衡量性=狹義比例性:採用方法的損害不得大於所獲致的利益
【評論主題】18甲是乙公司之職員,乙公司則與丙縣政府簽約,由乙擔任行政助手來協助丙執行違規汽機車之拖吊任務, 若丁所有之汽車違規被甲於執行拖吊職務時損害,則丁要請求國家賠償應向何人請求?(A)甲(B)乙(C)丙(
【評論內容】
人民對於行政助手之行為,對外均以行政機關為訴願法、行政訴訟法之原處分機關,國家賠償責任亦以該行政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評論主題】11 美國公共行政學者常以夾心蛋糕、水龍頭、柵欄等比喻來形容何種公共行政制度?(A)人事管理 (B)府際關係 (C)政策執行 (D)政策評估
【評論內容】
1890-1930:夾心蛋糕式
1930-1950:斑紋蛋糕、水龍頭式聯邦
1950-1970:花草繁盛式
1970-1985:柵欄式、虛有其表
1985-迄今:自衛性聯邦制度
【評論主題】2 下列何者為主張「政治與行政分立」的學者?(A)費堯(H. Fayol) (B)賽蒙(H. Simon) (C)瓦爾多(D. Waldo) (D)古德諾(F. Goodnow)
【評論內容】
1900-1926政治行政二分
1. 學者:goodnow《政治與行政》、white《公共行政研究導論》
2. 強調行政研究可以價值中立,重點在經濟、效率的研究
【評論主題】17 某機關內部有一個非正式組織,其成員有第一司司長、第一司第二科科長、第一司第二科專員。此非正式組織最符合下列何種類型的非正式組織?(A)水平內部團體 (B)水平部際團體 (C)垂直內部團體 (D)
【評論內容】
(A)水平內部團體 :同一組織地位相似之成員互動
(B)水平部際團體 :不同組織地位相似之成員(C)垂直內部團體 :同一組織地位不同之成員
(D)垂直部際團體:不同組織地位不同之成員
【評論主題】149.依現行行政訴訟法,撤銷訴訟進行中,原處分已消滅,原告有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行政法院得依聲請確認該行政處分為違法(B)行政法院應撤銷原處分 (C)行政法院應將原訴
【評論內容】
續行確認行政處分違法之訴:
在提起撤銷訴訟時,原處分已消滅或已執行完畢無回復原狀之可能,於原告有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時,行政法院得依聲請,確認該行政處分為違法。
【評論主題】24.依據行政訴訟法第8條之規定,下列何者並非提起一般給付訴訟之要件?(A)公法上原因發生財產上之給付 (B)請求作成行政處分以外之其他非財產上之給付 (C)確認行政處分無效 (D)請求公法契約發生之
【評論內容】
人民與中央或地方機關間,因公法上原因發生財產上之給付或請求作成行政處分以外之其他非財產上之給付,得提起給付訴訟。
因公法上契約發生之給付,亦同。前項給付訴訟之裁判,以行政處分應否撤銷為據者,應於依第四條第一項或第三項提起撤銷訴訟時,併為請求。原告未為請求者,審判長應告以得為請求。
【評論主題】12.公務員同一違法失職行為經所屬機關依考績法規定為記過處分後,復經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作成降級之處分,其應執行之處分為 (A)記過處分 (B)降級處分 (C)二者均須執行 (D)免予執行,重行審議
【評論內容】
第 6 條
同一事件經主管長官已為處分後,復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者,其原處分失其效力。
【評論主題】4. 依據行政訴訟法規定,公法上之權利因現狀變更,有不能實現或甚難實現之虞者,為保全強制執行,得聲請: (A)停止執行 (B)假處分 (C)假扣押(D)強制執行
【評論內容】
假處分:為原告請求行政法院對於現狀的維持,例如請求被告機關暫時禁制發布不安全食品警示
定暫時狀態:請求行政法院設定或擴張聲請人之法律定位,例如請求大學畢業資格以參加高考
【評論主題】17.A為公立學校教師,其遭學校依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7款「行為不檢有損師道」之規定予以解聘,學校於解聘通知書上註明A不服解聘時,得依教師法第29條第1項及第33條規定提出救濟。按教師法第29條第1
【評論內容】
可救濟之途徑
1.申訴─再申訴〈視為訴願〉─行政訴訟
2.申訴─訴願─行政訴訟
3.不願申訴,直接提起訴願─行政訴訟
【評論主題】6.有關聽證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為使聽證順利進行,行政機關須於聽證期日前舉行預備聽證 (B)公開聽證對當事人利益有造成重大損害之虞者,得以非公開方式進行 (C)聽證不得由行政機關首長擔任主持
【評論內容】
(A)行政程序法第58條第1項行政機關為使聽證順利進行,認為必要時,得於聽證期日前,舉行預備聽證。
(C) 聽證,由行政機關首長或其指定人員為主持人,必要時得由律師、相關專業人員或其他熟諳法令之人員在場協助之。(D)64條2、3項:聽證紀錄當場製作完成者,由陳述或發問人簽名或蓋章;未當場製作完成者,由主持人指定日期、場所供陳述或發問人閱覽,並由其簽名或蓋章。前項情形,陳述或發問人拒絕簽名、蓋章或未於指定日期、場所閱覽者,應記明其事由。【評論主題】21.是誰提出認為在自然狀態下,是一種所有人對抗所有人的戰爭?(A)洛克(John Locke) (B)盧梭(Jean J. Rousseau) (C)孟德斯鳩(C.L.Montesquieu) (D
【評論內容】
霍布斯在其所認為的自然狀態中,是人人交相戰的,依循叢林法則
自然法:人是趨樂避苦的,並且追求自保,所以須訂定社會契約
社會契約:每個人皆須放棄所有權利,將主權給與君王,產生了國家,形成了利維坦
【評論主題】35.關於家庭暴力聲請保護令相關敘述何者有誤?(A)法院核發暫時保護令或緊急保護令時仍須經審理程序 (B)法院對相對人核發禁止相對人對於被害人、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或其特定家庭成員實施家庭暴力,不因
【評論內容】第 16 條法院核發暫時保護令或緊急保護令,得不經審理程序。
【評論主題】1.下列何者不屬於政治衝突的特徵?(A)高達90%的民眾支持的政策,仍有團體上街頭抗議 (B)雖然志明和春嬌都是工會成員,但是春嬌並不支持這禮拜工會的遊行 (C)志明和春嬌都是工會成員,但志明同時是民
【評論內容】
(A)敵對性:每個利益團體皆有其對頭
(B)不完全動員:就算是同一團體的成員,也未必參加該團體的活動
(C)重疊性:一個人有可能同時是複數團體成員
【評論主題】9.下列敘述何者為非?(A)品位分類是以人為中心,職位分類是以事為中心(B)品位分類是以利來鼓勵人,職位分類是以名來鼓勵人(C)品位分類容易造成人與事不相稱(D)品位分類適合於領導管理通才,職位分類較
【評論內容】
品位分類係以「名分」鼓勵公務人員;職位分類係以「工作」鼓勵公務人員
【評論主題】2169 行政機關若無裁量權時,得否於行政處分上附加附款?(A)ㄧ律不可以附加附款 (B)ㄧ律可以附加附款,不受限制 (C)以法律有明文規定時,得附加附款 (D)為確保公共利益時,即得為附款 。
【評論內容】
行政程序法第93條
【評論主題】45 行政訴訟中,原告已證明受有損害但一時不能計算其數額,行政法院應為如何之裁判?(A)依所得心證定其數額 (B)判決駁回原告之訴(C)裁定不受理 (D)判命原告與被告進行協商
【評論內容】有冷到
【評論主題】35 下列關於陳述意見之敘述,何者錯誤?(A)不服陳述意見後作成之行政處分者,其行政救濟程序,免除訴願及其先行程序(B)在程序保障之程度,陳述意見較聽證為低(C)行政機關基於調查事實及證據之必要,得通
【評論內容】
A是經過聽證程序後的行政處分,免除訴願及其先行程序。
【評論主題】14 臺灣省省長民選是根據那一個法律規定?(A)省縣自治通則 (B)地方制度法 (C)省縣自治法 (D)省自治法
【評論內容】
39-83:台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
83-88:省縣自治法
88-迄今:因應精省工程,以地方制度法取代省縣自治法
【評論主題】29 台北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是如何制定的?(A)由市政府依「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擬訂,經市議會同意後,報請行政院備查 (B)由市政府擬訂,經市議會同意後,報請內政部核定 (C)由市政府擬訂,經市議會
【評論內容】直轄市政府應依本準則擬訂組織自治條例,經各該直轄市議會通過後,報行政院備查;直轄市政府應依本準則及各該組織自治條例,訂定所屬機關組織規程。
【評論主題】25 由縣議長擔任當然委員及召集人的委員會是:(A)紀律委員會 (B)程序委員會 (C)法規委員會 (D)財政委員會
【評論內容】
第 二 條 彰化縣議會(以下簡稱本會)設程序委員會,置委員九n人,由各議事審查委員會各推二人為委員,並以議長為當然n委員兼召集人。
【評論主題】8 當事人對於行政法院所為之裁定不服,聲請上級審法院廢棄或變更之訴,稱為:(A)更審 (B)上訴 (C)異議 (D)抗告
【評論內容】第 264 條對於裁定得為抗告。但別有不許抗告之規定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45 有關家庭暴力防治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被前配偶毆打,屬於家庭暴力防治法之規範範圍 (B)未結婚但有同居關係之男女朋友間的暴力行為,屬於家庭暴力防治法之規範範圍 (C)婆婆虐待媳婦之
【評論內容】
不一定不會給加害人,例如爸爸是加害人,結果媽媽是毒販,法官就會衡量情況
【評論主題】770依國家賠償法請求損害賠償時,法院得依聲請為假處分,命賠償義務機關暫先支付?(A)醫療費 (B)慰撫金 (C)生活費用 (D)訴訟費用
【評論內容】
國賠法第11條第2項
依本法請求國家賠償,法院得依聲請為假處分,命賠償義務機關暫先支付醫療費或喪葬費
【評論主題】11 有關馬斯婁(A. H. Maslow)需要層次理論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人類的基本需要呈層級排列(B)低層次需要須完全滿足後,才會追求高一層次的需要(C)特定需要獲得滿足後,該需要對個體行
【評論內容】
(C)你如果生活是富足的,吃得好,睡得飽〈生理需求〉,如果有人要求你做甚麼事,要請你吃東西,對你的激勵就不這麼強烈了
【評論主題】6 麥克葛瑞格(Douglas McGregor)依人性的性惡和性善兩種不同的基本假定,提出所謂的 X 理論和 Y 理論,以下各項敘述何者符合他的假設論點之一?(A)X 理論假設一般人喜歡領導他人(B
【評論內容】
(A)X理論:一般人樂於監督(B)Y 理論:一般人並非天生厭惡工作(C)X 理論假設一般人厭惡工作 正確(D)Y 理論:一般人皆具潛能,應有效利用
【評論主題】11.下列關於法規命令無效之敘述,何者錯誤:(A)法規命令牴觸憲法、法律或上級機關之命令者,無效(B)無法律之授權而剝奪或限制人民之自由、權利者,無效(C)各種法規命令之訂定,未經上級機關核准者,無效
【評論內容】第 158 條法規命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效︰一、牴觸憲法、法律或上級機關之命令者。二、無法律之授權而剝奪或限制人民之自由、權利者。三、其訂定依法應經其他機關核准,而未經核准者。法規命令之一部分無效者,其他部分仍為有效。但除去該無效部分,法規命令顯失規範目的者,全部無效。
【評論主題】Be___ , please. We are totally broke now and cannot afford a two-million-dollar sports car!(A)genero
【評論內容】D樂觀的感覺跟後面的句子比較對不上~
【評論主題】19 地方民代宣誓就職典禮,應由當選人互推資深者主持之,年資相同者:(A)年長者主持之 (B)抽籤決定之 (C)當選人共同投票決定之 (D)上級政府決定之
【評論內容】依第一項選出之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應於上屆任期屆滿之日宣誓就職。該宣誓就職典禮分別由行政院、內政部、縣政府召集,並由議員、代表當選人互推一人主持之。其推選會議由曾任議員、代表之資深者主持之;年資相同者,由年長者主持之
【評論主題】12 下列有關鄉(鎮、市)長設置之敘述,何者是正確的?(A)任期 4 年,連選得連任 (B)人口在 30 萬以上之縣轄市,得置副市長 1 人(C)副市長以機要人員方式進用,市長去職時由其代理之 (D)
【評論內容】
(C) 人口在三十萬人以上之縣轄市,得置副市長一人,襄助市長處理市政,以機要人員方式進用,或以簡任第十職等任用,以機要人員任用之副市長,於市長卸任、辭職、去職或死亡時,隨同離職。
(D)山地鄉鄉長以山地原住民為限。
【評論主題】7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31 條之規定,地方鄉(鎮、市)長候選人須年滿幾歲?(A)23 歲 (B)26 歲 (C)30 歲 (D)35 歲
【評論內容】第 24 條
選舉人年滿二十三歲,得於其行使選舉權之選舉區登記為公職人員候選人。
但直轄市長、縣(市)長候選人須年滿三十歲
;鄉(鎮、市)長、原住民區長候選人須年滿二十六歲。
選舉人年滿二十三歲,得由依法設立之政黨登記為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之全國不分區候選人
【評論主題】8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69 條之規定,地方公職人員就職未滿多久時間者,不得罷免?(A)3 個月 (B) 6 個月 (C) 1 年 (D) 2 年
【評論內容】第 75 條公職人員之罷免,得由原選舉區選舉人向選舉委員會提出罷免案。但就職未滿一年者,不得罷免。
【評論主題】5 下列有關地方政府公債、借款及移用之敘述,何者是錯誤的?(A)鄉(鎮、市)預算收支差短,得以發行公債彌平 (B)鄉(鎮、市)預算收支差短,得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C)鄉(鎮、市)預算收支差短,得以借
【評論內容】第 68 條
直轄市、縣 (市) 預算收支之差短,得以發行公債、借款或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
鄉 (鎮、市) 預算收支之差短,得以借款或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彌平。
前項直轄市、縣 (市) 公債及借款之未償餘額比例,鄉 (鎮、市) 借款之未償餘額比例,依公共債務法之規定。
【評論主題】13 地方制度法規定,下列那些地方政府應設置公庫?(A)省、直轄市、縣(市)、鄉(鎮、市) (B)省、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區(C)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區 (D)直轄市、縣(市)
【評論內容】第 74 條直轄市、縣 (市) 、鄉 (鎮、市) 應設置公庫,其代理機關由直轄市政府、縣 (市) 政府、鄉 (鎮、市) 公所擬定,經各該直轄市議會、縣 (市)議會、鄉 (鎮、市) 民代表會同意後設置之。
【評論主題】11 依公民投票法第 27 條第 1 項之規定,地方性公民投票案提案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直轄市長、縣(市)長選舉選舉人總數千分之多少以上?(A)千分之二 (B)千分之三 (C)千分之四 (D)千分
【評論內容】
公民投票案提案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直轄市長、縣 (市) 長選舉選舉人總數千分之五以上。
公民投票案連署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直轄市長、縣 (市) 長選舉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五以上。
【評論主題】35 It is very rude of these naughty boys to _______ their classmate's new hair style.(A) take a
【評論內容】這些淘氣的男孩去取笑同班同學的新髮型是很無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