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迪索】評論
適當性=合目的性:行政行為之方法助於目的之達成必要性=損害最少原則:有多樣方法可選擇,應該選擇對人民損害最少衡量性=狹義比例性:採用方法的損害不得大於所獲致的利益
【Helen】評論
A.「有」規定 (ex:行政程序法§7) 是不成文法源沒錯,不成文法源包含習慣法、解釋、判例、一般原則B.狹義比例原則 (過度禁止) C.必要原則 (最小侵害)
【廖偉婷】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 7 條 行政行為,應依下列原則為之:一、採取之方法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適當性二、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必要性三、採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衡量性(狹義之比例原則)